死神的气息,有没有哪部小说让你反复看?
谢谢邀请,首先回答你的问题:书有很多,让人欲罢不能反复阅读的书籍有很多,给大家推荐“10本豆瓣高分热门读书榜单”,供大家参考。
10本豆瓣高分热门读书榜单(排名不分先后)1. 《活着》作者:余华
豆瓣评分:9.3
福贵的一生好像一个悲剧,但他却是幸运的,因为无论他经历什么处境,亲情始终对他不离不弃。所以纵然他尝过那么多苦,回忆的时候却还是笑着的。
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
他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的重度此生了。
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2.《白夜行》作者:东野圭吾
豆瓣评分:9.1
《白夜行》是东野圭吾迄今口碑最好的长篇杰作,具备经典名著的一切要素:一宗离奇命案牵出跨度近20年步步惊心的故事:悲凉的爱情、吊诡的命运、令人发指的犯罪、复杂人性的对决与救赎……
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她唯一一次没有伪装,是在光芒熄灭的时候。
从此,只剩她一个人,行走在永夜。
3.《追风筝的人》作者:卡勒德·胡赛尼
豆瓣评分:8.9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为你,千千万万遍”,故事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为你,千千万万遍。
我很高兴终于有人识破我的真面目,我装得太累了。
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
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
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要好。
4.《小王子》作者: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
豆瓣评分:9.0
作者圣埃克絮佩里在献辞中说:“这本书是献给长成了大人的从前那个孩子。”童话描写小王子没有被成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而最终找到自己的理想。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
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当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他会格外喜欢看日落。
因为是心甘情愿地沉溺,即使死亡也无须被拯救。
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难多了。如果你成功地正确审判了自己,那么你就是一个真正的智者了。
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生命叫做孤独,我就是这样,孤独地生活着,没有一个人真正跟我谈得来。
5.《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
豆瓣评分:9.0
像少平一样做一个对精神世界一丝不苟的人,像少安一样做一个对现实生活脚踏实地的人。所以,平凡不是指你没有成就默默无闻,而是面对世上千般荣辱,还能踏踏实实活着。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里面很多喜欢的人物让我得到了力量。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会珍重生活,而不会玩世不恭;同时,也会给人自身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
我认为,每个人都有一个觉醒期,但觉醒的早晚决定个人的命运。
6.《三体》系列作者:刘慈欣
豆瓣评分:8.8/9.2/9.3
《三体》是刘慈欣创作的系列长篇科幻小说,由《三体》、《三体Ⅱ·黑暗森林》、《三体Ⅲ·死神永生》组成,讲述了地球人类文明和三体文明的信息交流、生死搏杀及两个文明在宇宙中的兴衰历程。
给时光以生命,给岁月以文明。
你的无畏来源于无知。
一知道在哪儿,世界就变得像一张地图那么小了;不知道在哪儿,感觉世界才广阔。
7.《围城》作者:钱钟书
豆瓣评分:8.9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
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淨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
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必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
8.《月亮和六便士》作者:威廉·萨默赛特·毛姆
豆瓣评分:9.0
在小说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
在爱情的事上如果你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
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
说这句话的人是个聪明人,我也一直在一丝不苟的按照这条格言行事:因为我每天早上都起床,每天也都上床睡觉。
我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
9.《嫌疑人X的献身》作者:东野圭吾
豆瓣评分:9.0
东野圭吾的又一经典推理悬疑小说,究竟爱一个人,可以到什么程度?
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与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这个世上没有无用的齿轮,也只有齿轮本身能决定自己的用途。
10.《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豆瓣评分:9.2
《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书中的人名复杂难记,对于我这种倔强青铜阅读起来会有些难度,但是读进去之后,会觉得高分的经典,自然有它的魅力所在。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一个幸福晚年的秘决不是别的,而是与孤寂签订一个体面的协定。
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同一本书带给每个人的感受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看同一本书也会有截然不同的感受。那么,无论是什么评分的书,只有自己去品过、读过,才最清楚当中的字句、情节、故事对自己有着什么样的影响。
狗为什么死的时候会找个没人的地方?
狗为什么死的时候会找个没人的地方?
印象中笔者家里没有正儿八经养过狗子,唯一养过的狗子还是半路送人了,因为家中无人到处乱逛,下班放出门就在隔壁门口拉屎,差点被邻居打死,所以为了邻里和睦,送给住在郊区的朋友了!
不过当年在老家隔壁养过的狗子却有些刻骨铭心,当年大家都住一排房子,所以是不是隔壁养的也没有区别,谁家先开饭就吃谁家的,整排房子都是狗看家的对象,而且很是聪明,一排房子8户都很喜欢这狗子!
但在第八年的时被人家毒死了,狗子是跑回来的,在后山找到的,当时笔者已经出来上学,回家时候听大家说起才知道,才知道回家咋就没狗子来迎接呢?当时也没在意,以为狗是难受才跑后山,后来才知道很多狗子死的时候都这样!
为什么狗子要独自死去呢?
人类驯化狗大约在1.5万年前,尽管现在有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狗,但它们祖先都是灰狼,而且狗和灰狼尽管在几乎独立的状态下演化上万年,但狗和灰狼之间并没有生殖隔离,包括所有种类的狗,以及和狼之间都可以杂交!
但狗和狼之间还是有不少区别,比如狗经常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已经能够消化淀粉,并且经过人类的杂交育种,在形状、大小、毛色都不尽相同,而且狼和狗的性格已经千差万别,尽管有的狗仍然非常凶猛,但和狼相比,那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但狗仍然保持了狼的很多兽性,比如狼和狗繁育时的闭锁行为,还有狗狩猎的本能,另外还有上文中部分狗在死去时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因此必须要了解下狼为什么会这样!
一般认为这些顶级掠食的哺乳类,在年老时会因为行动不便,再无法跟上狩猎部队,独自在野外流浪反而会更快的死去,因为在旷野上面对的威胁实在是太多了,所以独自找个偏僻的角落里躲起来,反而能多活上几天!找个动物的本能,即使被驯化上万年狗子也没有忘记!
另一个说法则是狗子不想你难过告别,所以独自死去,这个是拟人化的一些设定,如果您有一只这样的狗子,笔者并不打算破坏它在你印象中完美的形象,但要提醒你一下,狗子确实有感情,但还没到我们想象的那个程度!
也有部分狗子死去时会躲在家中某个角落,比如床底下,或者哪个不为你知的旮沓里,大都会躲起来死去。
老虎坟墓的传说
一直都有个传说,据说快要临死的老虎都会去某座山上,然后躲起来静静的死去,无独有偶,笔者当年在一本科普读物上也看到非洲的年老的狮子都会找到了火山旁的一个峭壁下,然后靠在那个石壁旁,最终也是静静的死去!
当年对此事还深信不疑,但现在想想还是幼稚了,因为老虎和狮子尽管有这个独自死去的“传统”,但它们并不会去找一个统一的地方,所以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墓地,尽管我们不能排除会有两只大型动物先后找到相距不远的两个地方,但这只具有相当的偶然性,不能作为统一的论据。
狗子的行为正在发生大幅度改变
对于狗子来说,现代宠物的待遇比过去很多人的待遇都要好得多,而且纯种狗本身有很多缺陷,因为它们最初育种时都是近亲交配的产物,很难寿终正寝,大部分都是因为疾病死去,而喜欢它们的主人则会给予强大的医疗支持!
因此当这个时候,狗子死去时很可能在宠物医院或者你自家家里,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人类的介入强行改变了动物的本能,是不是从另一个角度上左右了宠物狗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请问这种方式“人道”吗?
人在临死前最怕什么?
当然是怕死。
常言道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来是偶然,走是必然,每个生命有幸降临这个世界,自然会面临终结。
但是这个世界太过于繁华夺目,并且有太多太多牵挂和值得被自己珍惜的人,不愿舍之而去,往往很多人临了就会表现得惶惶不安,哪怕是七尺壮汉此刻也会形同一个姑娘一般股战而栗。
即使许多生平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一生行得正坐得端的人骤然遭遇生死大劫,也会热血填膺,凛然无畏,但当他在床榻上无法下地,在病痛中被折磨许久之后,真到了那一刻恐怕也会败下阵来,在无边恐惧中黯然离去。
很多人生的成功人士,穷尽一生将每个人一生要做的重要事情悉数完成了:自己事业有成,安然退休养老;与自己伴侣恩爱一生;让自己的孩子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度过平安健康的童年、少年,怀着人类所具有的一切优良品德去闯荡人生;孝敬爱护自己父母和长辈,无有疏漏;一生善意待人,不曾欺诈他人。但即使这样,本应在平静和微笑中离去的他们,依然会留恋不已,苦苦哀求上天宽限时日。因为这样的人以美好报之世界,所以对世界的美好自然难分难舍,对死亡恐惧万分。
还有一部分人,活着的时候在大灾大难中度过,一生呕心沥血,将自己一生投入到崇高的事业当中,这样的伟人对生死已不屑一顾,自然就没有恐惧一说。还有一种人遁入空门,戒心戒色,追求无欲无求,淡然自我,视自己如沧海一粟,甚至乌有,生死在他们眼里是同体两面的,因而待之无嗔无惧。上述两种人是两个极端,不能等闲论之,在这里只以我们这样的平常之人为谈论对象。
人们到了临死前,明知拥有的一切即将悉数失去,目前只有死亡相伴,满腔的留念和不舍均转化为对死亡的恐惧。你不妨到医院的病房走走、看看,那里躺着的是一条条被病魔折磨着的悲哀的生命,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走廊上会回荡着一声声哀嚎和呻吟,似乎诉说着对死亡的恐惧和对自己的哀悯。
我们不知道死亡的门外是否还有生命,是否有天堂和地狱,躺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我们不仅是正在遭受病痛的蹂躏、健全人施加的心理折磨,还有对未知的死亡世界的恐惧。很多旁观者可能会说死亡没有什么大不了,一死而已,痛痛快快,但当病榻上呻吟着的角色换做自己时恐怕就会后悔不已。
很多生时饱受生活摧残的人,终于不堪其重,有一天脑袋一热站在了楼顶或桥上,闭眼跃身而下,可惜的是当他做了这辈子最勇敢的事之后他必定是后悔万分的,带着满脑的恐惧和悔恨先回忆了自己糟糕一生,最后渴求时间倒流回到跳下的前一刻,但已经是晚了,在懊恼和恐惧中了结了自己一生。
很多人怕死是因为死亡本来就可怕。生前没接受过死亡教育,对死亡没有一个正确和完整的认识,并且自己一生放纵,没有好好珍惜并为之努力,就像一个学生贪玩,从来不专心听课、学习,到了考试才惊惧万分,最后交了一份马马虎虎的答卷就这么草草结束自己的学业。所以对死亡感到更加的恐惧自然而然了。
生命总会终结,死亡会按时降临,只能说且行且珍惜,不辜负自己和他人,勇敢踏上这段征程,去拼搏,去奋斗,去珍惜。人生是一场旅程,我们经历了几次轮回,才换来这个旅程。而这个旅程很短,因此不妨大胆一些,不妨大胆一些去爱一个人,去攀一座山,去追一个梦。
喜、怒、忧、思、悲、恐、惊,人之常情,该恐惧时再去恐惧,但是没到恐惧时唯愿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创作一首以防疫为主题的现代诗歌吗?
应 题 新 作 举 国 抗 疫 现 代 诗 歌 一 首
现 代 诗《 举 国 万 民 抗 疫 炸 春 雷 》
瘟神沾上腊雪的飞翼扑杀九州,
将华夏新春的喜悦扫荡无存。
凶疫裹着死神的咆哮笼罩江城,
天使白衣前赴后继向火堂的飞蛾视死涌奔。
一夜“万造”之国一罩无寻,
万邦居侨学子如群蜂蝼蚁四海寻赠。
看野村都城举国万民齐募,
拾荒叟妪呀呀幼娃倾囊捐赠。
仰望志愿者逆行死神旋涡的背影,
我捂住羞涩的行囊默默将诗文吟哼。
瘟魔悄展死神的翅膀欲敲千户万门,
大地九州万村封堵自守“门神”。
神山二座一宵平夷起医城,
国策党心运筹帷幄通战令。
再回首看花龄医护斩断青丝搏瘟神,
泡面力咽斜椅立廊自昏困。
几多撒手妻儿父母永别离,
举国居隔万民屏前默泪盈。
凶瘟万恶欲撼中华总妄心,
奈我华夏已强万众齐心遵国令。
东风撕开瘟封的死气已炸响惊雷春声,
起看祖国千山春雨涤荡九州凶瘟......
死神碎蜂vs拜勒岗第几集?
281集
碎蜂的“雀蜂雷公鞭”在钵玄的四兽塞门中爆炸,但这并没有对封在里面的拜勒岗造成致命伤害,强烈的死亡气息侵蚀掉四兽塞门后随即袭来,钵玄立马戴上假面与之迎战,而在“衰老”的能力面前一切防御都形同虚设。发现对方弱点的钵玄把受到侵染的右手传送到拜勒岗的体内,就在拜勒岗即将消失之际怀着怨恨的心情把斧子投向将他拉下王座的蓝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