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基股票,现在六十多岁还炒股的人多吗?
这个问题我最有发言权了。在回答此问题前,我也提个问题:在玩今日头条的人里面还有比我股龄长的人吗?
我股龄34年,1989年就买股票了,比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时间还早(上交所1990.11.26成立,1990.12.19开张)。当时在杭州工作,1989年在银行用1000元钱买了10股纸质浙江凤凰(600656)原始股票,当时面值100元1股,在上交所上市时成为唯一外地股票,老八股之一,后拆细为面值1元1股。当股票疯涨到30元以上时我全抛了,当时1000元变成了3万元,这就是我的第一桶金。
后来我从杭州单位离职回上海工作,在上海浦东买了一套小商品房(70平米),用了股市里三分之一的钱付了首付,用在新单位工作的收入每月还贷,五年还清。
正式退休后我们两老就用股市里挣的钱周游世界,到2019年底新冠疫情暴发前我们已在全世界走了5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我在股市里市值最高点大约10年前吧(具体哪一年已记不清,需要查一下),至今仍未达到。大概现在的市值加上周游世界花掉的钱,加起来才能达标,也就是说,这10来年在股市里电梯上上下下没怎么挣到钱。
如果问我还会继续炒股吗?回答是肯定的。我退休后的生活就是炒股旅游两不误,乐此不疲!
(下图本人所摄)
番茄酱是哪支股票?
生产番茄的上市公司如下新疆天业(600075)、中粮屯河(600737)、新中基(000972),啤酒花(600090),希望能帮到你。
食品饮料股票有哪些?
食品饮料股票有G丰乐、赣南果业、G中基、G隆平、ST禾嘉、亚盛集团、G九发、ST天香、 海南椰岛、光明乳业、伊利股份、承德露露、维维股份、华宇软件、大冷股份、达安基因等。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既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现在最有投资价值的低价位ST股票有哪几个?
大家建议的St股票很多,我看了一下,重复的答案居然不多,看来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啊。[呲牙][呲牙]
股票被人为操纵后的非法所得会不会退还?
24日,特力A股票操纵案被大量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报道中称,涉嫌操纵股票的个人“吴某乐”和机构“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接近13亿元。报道中,媒体并未指出两涉案者
24日,特力A股票操纵案被大量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报道中称,涉嫌操纵股票的个人“吴某乐”和机构“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接近13亿元。报道中,媒体并未指出两涉案者会承担何等刑事或民事责任,那么,一般而言,操纵股票,涉案者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业内案例:操纵股票,上涨了被罚款,下跌了要坐牢
近期,职业股民袁郑健因借助博客爆炒中茵股份而遭到重罚,引起媒体的关注。
据悉,袁郑健于2011年3月10日至4月14日使用3个证券账户,连续交易中茵股份的股票,在持有中茵股份股票的情况下发表博客文章推荐中茵股份股票。由于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数量较大,通过媒体推荐中茵股份股票的博客文章阅读次数较多,致使中茵股份股票交易价格从2011年3月9日的8.78元上涨至2011年4月6日的12.31元,涨幅40.02%;之后,中茵股份股票交易价格调整至2011年4月14日的10.51元。根据以上事实,证监会认定,自2011年3月10日至4月14日,袁郑健操纵中茵股份股票交易价格。
此外,证监会表示,袁郑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关于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袁郑健违法所得2,051,191.07元,并对袁郑健处以4,102,382.14元罚款。
针对此次证监会的判罚,其实存在部分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依据袁郑健于2011年3月10日至4月14日期间,其在博客一共发表5篇博文,提及中茵股份的博文共有3篇。但是,真正起到宣传效果的仅有2篇。其中,2011年3月11日,他在博文中写到“另外通过仔细复盘笔者也发现有好几个股票也已突破大箱体并向上爆发,在短期也会有30%以上的空间,特举例中茵股份(600745)今日也已有效突破9.39元的头肩底颈线,短线理论最小目标位11.51元,中线理论目标位18元以上。。。。。。”2011年3月18日,他在博文中多次提及中茵股份,并用红*字体强调了中茵股份.2011年3月25日,虽然他在博文中提到了一次中茵股份,但并不明显,宣传的效果可以忽略。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时间袁郑健发表的5篇博文中,共列举了多只股票,对比众多的推荐股票,袁郑健对中茵股份的宣传力度并非最大。由此认定袁郑健操纵中茵股份的依据并不充分。
纵观近几年,A股市场操纵股价的现象频繁上演。其中,涉嫌操纵股价行为的不仅有超级牛散,而且还有大股东、大机构等。
以2010年惊动一时的京东方A股价操纵案为例,当年6月初,正值京东方A定向增发股份解禁之际,刘益谦控制的新理益集团卖出了2.62亿股,套现9.16亿元。2011年证监会对新理益集团、薛飞和刘益谦做出行政处罚,没收新理益违法所得521万元,并处以521万元罚款;对薛飞和刘益谦予以警告,分别处30万元和20万元罚款。
再以恒逸石化股东操纵股价一案为例,恒逸石化相关责任人动用恒逸集团3000万元资金,指使何张水操作“何某水”、“施某红”账户拉抬恒逸石化股价。证监会决定对恒逸集团处以60万元罚款;对楼翔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又以超级牛散唐汉博操纵股价案为例,超级牛散唐汉博利用多个账户影响证券交易量以及价格,致使“华资实业”收盘价从2012年2月27日的6.02元上升至3月2日的6.36元,其个人实际盈利649万元。证监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唐汉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罚没款共计3896万元,此项处罚属于顶格行政处罚。
分析上述提及的四个案例,实际上证监会对大股东、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的判罚力度明显偏轻。相反,对散户的判罚却相当严厉。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近年来证监会对违规造假上市公司的判罚力度遭到市场的质疑。
其中,万福生科、南纺股份、莲花味精以及近期遭到判罚的新中基,证监会对其判罚始终无法摆脱《证券法》的束缚。多以公司处罚50万元以下,相关责任人处罚30万元以下而告终。相比之下,涉及操纵股价的散户就显得有点冤枉了。
国外案例:操纵股票,有人坐牢380年有人被罚近千亿
英国:交易员因操纵Libor获刑14年 前东家或罚15亿美元
8月3日,伦敦一家法庭陪审团一致裁定,瑞银和花旗集团前交易员汤姆·哈耶斯(Tom Hayes)操纵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的8项罪名全部成立,他被判入狱14年。汤姆·哈耶斯因此成为全球第一位因操纵Libor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个人。
Libor操纵案是指多家跨国大银行在金融危机中对全球最重要的关键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作假,案件从巴克莱银行开始,席卷绝大多数跨国银行和数个国家监管机构。2012年夏天,英国曝出Libor操纵丑闻,美国和欧洲监管当局开始展开针对相关国际银行的调查。调查显示,从2007年12月到2013年1月,花旗集团、摩根大通、巴克莱和苏格兰皇家银行的交易员,使用专属聊天群和暗语来操纵基准汇率,以增加他们自己的利润。
哈耶斯于2012年12月被拘留,并受到英国重大欺诈案监察局(SFO)的调查。他被指控于2006年至2010年在瑞银和花旗集团工作期间操纵Libor。据悉,三年期间,他的交易为瑞银赚取了约1.5亿英镑。他的前东家花旗银行为Libor案收到13亿美元的罚单,瑞银罚款2.03亿美元。
美国:“魔鬼交易员”制造2010年美股闪崩 面临最高监禁380年
4月21日,大宗商品交易员Navinder Singh Sarao因涉嫌与2010年震动全球市场的“闪崩”(Flash Crash)有关,在其英国伦敦的家被捕。
2010年5月6日,美股神秘暴跌9%,道指在几分钟内大跌近1000点。这一交易日也创下美国股市有史以来最大单日盘中跌幅,堪称华尔街历史上波动最为剧烈的20分钟。之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曾就此事发布报告,但无人遭责。SEC称,这有可能是单一交易员操纵标普期货合约造成的。直到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被拘捕。
美股闪崩当天,Sarao在标普500指数获得了价值将近90万美元交易期货,而就在当天,投资者近1万亿美元价值在几分钟内从美股市场不翼而飞。现年36岁的Sarao是英国伦敦西区的居民,但其进行的交易发生在美国CME Group Inc.运营的交易所。
美国司法部估计,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萨劳通过交易美股标普500指数期货合约总共盈利4000万美元。Sarao如今面临美方司法部门提起的一项电信欺诈、10项大宗商品欺诈、10项大宗商品市场操纵行为以及一项欺骗行为指控。如果被裁定成立,这些指控合计将为他带来最高380年监禁。
华尔街史上最大内幕交易案主角被判监禁11年
对冲基金公司帆船集团创始人拉杰·拉贾拉特南,2011年10月16日因涉嫌内幕交易被捕。美国曼哈顿地区联邦检察官普利特·巴拉拉(Preet Bharara)表示:“这是最大的对冲基金内幕交易刑事案件。”拉杰·拉贾拉南被判处11年监禁。退还5380万美元的非法所得,并交纳1000万美元的罚款。该判决为这起数十年来最大的内幕交易案之一画上了句号。
2011年5月,亿万富翁拉贾拉特南被控14项证券欺诈和内幕交易罪名。拉贾拉特南案是美国政府打击内幕交易行动中最引人注目的案子。据悉,这起被称为华尔街历史上最大的对冲基金内幕交易案的涉案人员包括帆船集团创始人拉杰·拉贾拉特南和等21名被告,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
与此同时,高盛前董事拉吉特•古普塔(Rajat Gupta)因为向拉贾拉特南提供内幕信息而获刑两年,并处罚金500万美元。在这些内幕信息中,包括了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沃伦•巴菲特向高盛投资50亿美元的消息。
韩国:三男子散布敏感字符核爆炸谣言操控股市遭逮捕
2012年2月,韩国警方逮捕了几名意图通过散布敏感字符核反应堆爆炸的谣言来操控股市的嫌犯。2012年6月,韩国法院裁定,3男子操纵股票市场牟利,判处他们不同期限监禁。案件主谋吴某现年28岁,获刑两年。两名共谋分别获刑一年半和一年,缓期执行3年。
据悉,2012年1月6日,一则有关敏感字符宁边轻水反应堆发生爆炸的传闻通过网络聊天工具迅速在韩国证券界传开。谣言内容十分具体,6日当天,韩元兑美元汇率最多下跌了0.9个百分点,达到自去年12月20日以来的最低值,而韩国基准股指Kospi指数也一度下跌了2.1%,收市时下跌1.11%。三名男子趁股价波动之机交易股票,获利2900万韩元。
德意志银行在韩股市交易被禁半年 涉嫌操控股市
韩国还曾对2010年11月11日股市暴跌事件秋后算账。韩国政府2012年2月26日开出历史最大罚单。德意志银行的韩国经纪子公司因此面临10亿韩元的处罚。与此同时,韩国证券与期货委员会还宣布禁止德意志银行首尔分行在六个月内从事部分自营证券与柜台衍生品的交易业务。
据悉,韩国综合股指在2010年11月11日收盘前的最后十分钟下跌48点,在短短十分钟内,海外投资者下达了高达2.4万亿韩元的卖出指令,其中多数指令来自德意志银行的韩国业务部门。韩国综合股指当天收盘下跌53.12点,收于1914.73点。
韩国监管部门怀疑当时存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套利交易行为。此后,韩国金融监管部门开始就此事件以及德意志银行在此事件中起的作用进行调查,并指出德意志银行在2010年11月11日出售约2.4万亿韩元股票后执行了看跌期权,从而套取约450亿韩元。